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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常永律師簡介李常永:四川大學法學碩士,天津行通律師事務所業務主任,前高校教師。中國法學會會員,中國法學會刑事辯護高峰論壇“優秀刑事辯護律師”。天津市律師協會刑事專業委員會委員,天津律協“律政先鋒”律師大賽優秀... 詳細>>
律師姓名:李常永律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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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常永律師:罪輕辯護,順勢而為
文/李常永
一、某詐騙案
接受朋友的托付,我和呂秋萍律師代理了浙江某市的一個詐騙案。這個案子實際上沒有什么“辯點”:案件定性沒有問題,沒有自首、從犯、立功等法定情節。
作為辯護律師,我們可以做什么呢?
一方面,我們選擇“認罪認罰從寬”,積極與承辦檢察官協商溝通;另一方面,我們積極與被害人接觸洽談。最終,我們取得了全部共計八位被害人的諒解書。此舉,讓承辦檢察官、承辦法官看到了我們的誠意。
另外,“欠債還錢、天經地義”,我們做的事情是順乎天理的。
最終,此案當庭宣判,判三緩四。
目前,當事人已經回家吃面。
二、某串通投標案
2018年,我在最初接手此案時,形勢一度很嚴峻:不僅涉嫌三宗罪,而且與當地黑惡勢力犯罪有一定的關聯。
不過,我們運用證據規則、牽連犯理論,在審查起訴階段積極與承辦檢察官協商,將罪名歸并為一罪。證據不足、未達到刑事立案標準,減掉“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”;偽造公司印章是手段行為,串通投標是目的行為,定一重罪即可。
在解決定罪問題的前提下,我們興高采烈地做成了“認罪認罰從寬”。
三、小結
在刑事辯護實務中,罪與非罪存有爭議的案件,畢竟是少數。很多時候,我們要選擇罪輕辯護。與無罪辯護相比,不是那么驚天動地,不是那么慷慨激昂。
無罪辯護是逆水行舟,罪輕辯護是順勢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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